張家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與張家口市金川中水開發利用有限公司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的公告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銀保監會令[2022]1號)《張家口銀行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現將本行重大關聯交易事項披露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情況
張家口市金川中水開發利用有限公司因經營需要申請存量業務續作,交易金額為49125萬元,占上季度末資本凈額的1.67%,超過1%,為重大關聯交易。本次授信業務期限24個月,利率6.5%,業務品種為流動資金貸款。
二、交易對手情況
張家口市金川中水開發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冊地址位于張家口市高新區姚家房鎮再生水處理廠,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耿俊峰,注冊資金壹仟伍佰萬元整,實收資本壹仟伍佰萬元整。公司股東張家口建發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出資1500萬元,占比100%。該公司是一家從事城市排水、中水項目開發、建設;中水生產、銷售;城市管網建設、維護;中水利用設施與中水回用項目建設、經營;再生水處理技術咨詢的法人獨資公司。
張家口市金川中水開發利用有限公司為張家口銀行主要股東張家口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按照相關規定,應將其作為本行關聯方管理。
三、定價政策
按照等價有償原則定價,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
四、關聯交易金額及相應比例
該筆業務交易金額為49125萬元,占上季度末資本凈額的1.67%。
五、董事會決議、關聯交易委員會意見情況
2024年11月6日、12月26日,分別召開風險管理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通過了以上重大關聯交易事項。
六、獨立董事發表意見情況
獨立董事認為,張家口市金川中水開發利用有限公司的關聯交易屬于正常的業務經營需要,交易定價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本次關聯交易符合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要求,符合本行關聯交易管理相關規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內部審批程序。
張家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